選擇水底電纜線路時,首先要掌握水文、河(海)床地形及其變遷情況、底質組成、地層結構、水下障礙物、堤岸、通航方式、船舶種類、航行密度和附近已敷設電纜的位置等資料。其次,還應對敷設現場的水深、河(海)床底質等資料進行測量。
水下鋪設電纜線路應選擇在由泥、沙和礫石等構成的穩定地段,并且要求河(海)道較直、岸邊無沖刷、航行船只不拋錨的地帶。在沒有適當的保護措施時,不宜在捕撈區、碼頭、船臺、錨地、避風港、水下建筑物附近、航道疏浚挖泥區和筑港規劃區敷設電纜。在化工廠排污區附近由于腐蝕嚴重而不宜敷設水下電纜。應盡量選擇水淺、流速慢、河(海>灘便于敷設電纜的船只靠岸及電纜登陸作業的地區。電纜登陸地點,不應選擇在河(海)岸的凸出部位,而應選擇FI入有淤泥的部位。水下電纜同樣應選擇短的路徑,以利于減少投資。
水下鋪設電纜方法可分為盤放和散放兩種。
1.盤放
盤放是將電纜直接由電纜盤上放出的一種施工方法。
在水域不太寬,流量較小的河道上敷設水下電纜時,可將電纜盤放在岸上,由對岸鋼繩牽引敷設,但這種方法必須用浮桶或小船將電纜懸浮在水面上,不可把電纜放在河底拖拉,否則會損壞電纜。
在水域寬廣,流量大,航行船只頻繁處敖設水下電纜時,應將電纜盤裝在敷纜船上,邊航行邊放電纜。根據敷纜船及水道的特點,可用敷纜船上的卷揚機自身收卷鋼絲繩或由對岸卷揚機牽引。當條件允許時,也可采用拋錨法敷設電纜,這種方法的敷纜速度慢,對河道交通影響也較大,但可實施邊放電纜邊深埋的措施。
2.散放
散放是較長水下電纜的敷設。將電纜先散裝圈繞在敷纜船的艙內,艙頂架一髙架,電纜經商架、滑輪、滑道人水,然后邊航行邊敷纜。在敷設大跨度的水下電纜時,敷纜船往往由拖輪綁拖.這種方法又稱吊拖法。
水下電纜嚴禁交叉、重疊,相鄰的電纜應保持足夠的安全間距,且應符合下列規定;
1.主航道內,電纜間距不宜小于平均大水深的1.2倍。引至岸邊間距可適當縮小。
2.在非通航的流速未超過1m/s的小河中,同回路單芯電纜間距不得小于0.5m,不同回路電纜間距不得小于5m。
3.除上述情況外,應按水的流速和電纜埋深等因素確定。
4.水下的電纜與工業管道之間的水平距離,不宜小于50m;受條件限制時,不得小于15m。
5.水下電纜引至岸上的區段,應采取適合敷設條件的防護措施,且應符合下列規定;
6.岸邊未穩定時,宜采取迂回形式敷設以預留適當備用長度的電纜。
7.水下電纜的兩岸,應設置醒目的警告標志。